根据《华侨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华大教〔2021〕12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生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推荐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各系部负责人、学生工作负责人等组成,推免生工作小组秘书由本科教学秘书兼任。
二、推免生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每年分配给我院的名额进行分配。其中“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详见第五点)的推荐名额不超过学院总推荐名额的20%。三个本科专业方向各推荐1人,余下名额在符合推免条件的报名考生中按照综合排名择优筛选。如没有符合条件的“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推荐生,相应名额划入学院总推免名额中统筹。
三、推免生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境外生)。境外生推免按照研究生院《境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本校研究生相关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身心健康,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调节能力。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本科前三学年GPA(总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25%,且无挂科记录。
6.外语水平条件: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80分或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TOEFL成绩不低于80分,或雅思(学术类)成绩不低于5.5分。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的,需提供等同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的成绩证明。外语成绩证明应于推免当年8月31日前获得。
四、综合排名成绩计算
根据综合排名成绩择优推荐,综合排名成绩由学分绩点成绩(权重80%)和综合能力成绩(权重为20%)组成,满分100分。其中学分绩点成绩=(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 100×80%;综合能力成绩主要分为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Z1,权重2%)、参加志愿服务类(Z2,权重2%)、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社会服务类(Z3,权重3%)、科研成果类(Z4,权重4%)、竞赛获奖类(Z5,权重7%)、综合荣誉等其他类(Z6,权重2%)6大类。即:综合能力成绩=Z1×2%+Z2×2%+Z3×3%+Z4×4%+Z5×7%+Z6×2%
综合能力成绩认定及分值
1. 参军入伍服兵役(Z1):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计1分,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计1分,在部队有受处分者该项不计分。
Z1总得分=(申请人本项总得分/本轮候选人中本项最高得分)×100
2. 参加志愿服务类(Z2):参加校内志愿者工作,申请者需提供《志愿者证》工时证明,按照(申请人总工时/本轮候选人中最高工时)×100计分;参加校外志愿者工作,凭借佐证材料,计分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共同裁定。参加志愿者服务大赛、知识竞赛类在Z5项计分。
Z2总得分=(申请人本项总得分/本轮候选人中本项最高得分)×100
3. 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社会服务类(Z3):申请者在校期间,派驻国际组织实习,凭借佐证备案材料,给予相应计分;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工作或担任学生组织干部满一年(届)且考评合格以上,可按情况计分。
(1)到国际组织实习,依据实际情况,计分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共同裁定。学生参加国际交流项目的不列入加分。
(2)担任校院级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学生党建办副主任计1分;学生党支部书记计0.75分;班长/团支书、学生两委会部长、协会会长计0.5分。
Z3总得分=(申请人本项总得分/本轮候选人中本项最高得分)×100
4. 科研成果类(Z4):申请者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且华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学术论文、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科研成果,凭借佐证材料,给予相应计分。
(1)发表学术论文(需发表包括在线发表,期刊等级以学校科研考核认定标准为准)
中科院SCI一区论文14分;中科院SCI二区论文10分;中科院SCI三区论文计8分;一类B收录论文计6分;二类A收录论文计4分;二类B收录论文计2分;其他级别不计具体分值。
(2)授权专利(需授权,仅有申请号不给予认定),其中发明专利每项计8分;实用新型专利每项计1分;软件著作权每项计0.5分;
Z4总得分=(申请人本项总得分/本轮候选人中本项最高得分)×100
5. 竞赛获奖类(Z5):申请者在校期间参加与学业相关的科创竞赛,依据获奖等级,给予相应计分。科创竞赛包含当年《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里的相应赛事以及全国大学生物联网设计大赛。
(1)获国家级竞赛特等奖总分计10分,一等奖总分计9分,二等奖总分计8分,三等奖总分计7分;
(2)获省部级竞赛特等奖总分计7分,一等奖总分计6分,二等奖总分计5分,三等奖总分计4分;
说明:以团队(小组)形式参赛所获的奖励,仅排名前三者计分。第一负责同学获得每项竞赛对应等级分数的50%,余下小组成员每人获得竞赛对应等级分数的25%;同一参赛项目,获得多个类别或等级奖项的,不重复累计,仅取最高计分;赛区奖视同为省级奖项;获奖赛事如不在上述列表中,计分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共同裁定。
Z5总得分=(申请人本项总得分/本轮候选人中本项最高得分)×100
6. 综合荣誉等其他类(Z6):申请者在校期间,荣获相应等级荣誉称号,以及Z1~Z5项类别之外的荣誉,凭借有效获奖证书或发文文件,可给予相应加分。
(1)获国家级荣誉称号:大学生年度人物、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五四青年奖章、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团干等国家级荣誉计10分。
(2)获省级三好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等省级荣誉计7分。
(3)获市厅级三好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等市厅级荣誉计5分。
(4)获校级三好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等荣誉计2分。
说明:其他荣誉及奖项,计分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共同裁定。
Z6总得分=(申请人本项总得分/本轮候选人中本项最高得分)×100
五、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的培养潜质而未达到学业条件的推免生条件者,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 50%,非外语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放宽至380分及以上,且综合排名成绩附加10分。
1.本科在读期间分别以学生本人和华侨大学研究生导师为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且以华侨大学为第一单位在SCI二区或CCF A类会议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1 篇,并提供申请者及该合作导师的承诺书。(核心期刊名单以最新的《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为准)。
2. 作为主力成员(前两名)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中由国家部委、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全国赛,联合主办的以最低联合单位为准),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3.大学生应征入伍并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
4.其他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创新成果的第一获得者。
5.满足学校认定的国家级荣誉获得者。
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的培养潜质而未达到学业条件的推免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推免系统和本单位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相关成果和奖项的证明材料应在推免当年 8月31日前获得。
六、推免工作程序和要求
1. 推免生工作按照学校统一的工作安排、工作程序和规定时间进行。
2. 推免生工作重要事项均在学院网站公示、公开,确保推免工作公平、透明。
3. 推免生工作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回避制度。 推免当年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参加推免生工作的人员,应当申请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当年的推免生工作。
4. 推免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将推免生工作中学生的申诉纳入校内申诉渠道,确保推免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学生对推免生工作提出申诉,按《华侨大学学生申诉管理规定》流程进行。凡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学校有关纪律进行处理,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5.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一)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二)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三)凡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 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究处理。
6.推免生是由学生本人自愿申请,推免资格一旦被考试院审批确定,不得放弃。如因学生不诚信等问题浪费学校推免指标的,学院将对非诚信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在入党、评优、评选中采取一票否决制。
7.凡是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就业和出国留学。
本细则由亚洲必赢国际437app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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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