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硕导、2019级研究生:
根据《华侨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华大综〔2014〕6号)、《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与评阅答辩的管理规定》(华大研〔2016〕9号)等文件的精神及相关规定,现将我院2019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分组
2021年10月12日(星期二) 下午14:30
各组中期答辩专家组由3-5名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具体分组后续详见系统安排。如因疫情防控需求,本次中期检查答辩会将采取在线方式(腾讯会议),会议地址待后续补充通知。
二、中期检查要求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分为研究生个人撰写《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情况表》和中期检查答辩会两个环节。
主要内容有:
1.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论文计划进度进行,如存在与开题报告内容不相符的部分,请说明其原因;
2.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成果,参加的科研学术情况;
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拟采用的解决方案等;
3.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研究内容(如与开题报告内容不符,必须进行论证说明);
4.专家组和学院的意见与建议。
三、答辩环节要求
1.中期检查答辩会主要程序有:研究生利用ppt在8-10分钟内向专家组汇报学位论文的中期进展,然后接受专家组8-10分钟的提问。
2.研究生汇报的主要内容有:目前已完成的研究工作(已取得的成果),拟完成的研究工作(预计获得的成果);如期完成整个论文工作的可能性,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以及后期工作计划。
3.检查小组须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对硕士学位论文的中期进展进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最终核算个人平均得分为最终成绩。
4.最终成绩低于80分的硕士研究生,需修改后择期召开论文中期检查复查会,复查程序与答辩会相同。同时按要求填写《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情况表(复审)》。
5.未经过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结果备案不完整的学位论文,将不得申请送审和答辩。
四、材料提交及说明
1.答辩前3天,研究生个人须撰写并提交《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情况表》(附件1),其中导师评语及签字需完整。未按时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参加中期答辩。
2.答辩后,请各组答辩组长及时将检查结果评分,以及签字后的《中期情况检查表》报送学院研究生秘书处,进行纸质材料计分、存档。
3.答辩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完善中期检查信息录入后,由研究生秘书在系统中导入答辩成绩、归档。
附件1:《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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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