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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6年下半年入党对象的通知

时间:2016-09-01   来源:    阅读:

关于推荐2016年下半年入党对象的通知

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6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情况,推荐2016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名单。具体要求如下:

1.名额

各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推优满一年的入党积极分子总数×20%

2.推荐方式

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进行组织考察,确定本单位最终的推荐名单。

3.条件要求

1)政治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

2)入党意愿强烈,入党动机端正;

3)原则上必须现任或担任过学生干部;

4)学习成绩符合要求,原则上要求总绩点须在单位前50%

5)群众基础好,社会评价反馈良好。

4.注意事项

1)被推荐人学习成绩必须符合要求,但不唯成绩论,不能将学习成绩作为排序的唯一依据。

2)推荐形式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由各支部灵活把握,可采用个人述职、群众测评和团支委投票等方式进行。

3)名单实行差额推荐,各单位上报后由院团委研究确定,报院党委审批。

4)报送截止时间:920日。

中共亚洲必赢国际437app学生党建办公室

20168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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