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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1-12-12   来源:博达软件    阅读:

 

关于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职改〔2011〕29号

 
各学院、处(室)、直属(附属)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公务员局和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教人〔2011〕98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等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代表作送审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职改〔2011〕50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评议推荐工作。
一、为了适应岗位设置管理的要求,申报人员取得相关任职资格后的聘任工作根据岗位设置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审范围
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符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以及实验技术人员、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符合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在职在岗且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者。
三、评审条件和要求
1.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和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和评审办法,仍按照《关于一九九六学年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有关规定和安排》(闽教职改〔1997〕010号)、《关于高等学校教育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评聘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职务经常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教职改〔1998〕012号)以及《华侨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补充规定》(华大综〔2010〕3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中,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还应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同时,根据上述闽教人〔2011〕98号文件规定,收录到《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以发表文章当年度公布的核心版目录为准,可登录http://sdb.csdl.ac.cn/查询)和《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以发表文章当年度公布的核心版目录为准,可登录http://cssci.nju.edu.cn/news.asp?ChannelID=9查询)的核心期刊,可视同为学报级期刊。申报破格晋升教师、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具备破格晋升任职条件(闽教职改〔1997〕010号)中的两项,并填写《高等学校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明表》,按时参加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考核答辩。
2.2012年参加评审的在职人员,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含任职年限、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等,下同)截止2011年12月31日,教学工作量计算到2011年7月。
3.在论文集、增刊、专刊、专辑、特刊、准印证、一号多刊、一号多书等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或未正式发表、出版的论著等,或在非正式出版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一律不能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材料。
在半月刊、旬刊上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等全文收录的学术论文除外),一律不能作为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材料。
两个单位以上主办的学术刊物,以下级单位的级别为准。刊物所有主办单位须按顺序全部列出,若因填写不完整等问题影响评审,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负。
4.专著、译著、教科书等著作的字数不累计。专(译)著、教科书若为合著的,其个人撰写字数以著作中标明的字数为准,未注明个人撰写字数的,按合著人数平均计算字数。
四、推荐申报工作
1.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申报条件的要求,加强考核申报人员的教学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和教学科研水平和业绩;对申报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职务的人员,要着重考察其管理工作的能力和实绩,并由单位负责人对申报人所写的工作总结和科学化管理意见等材料签署意见。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予推荐申报。
2.严格实行申报材料公示制度。各单位要将申报人填写并拟上报的简明表及论文等材料在本单位公示7天。对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且经单位推荐小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的,方可推荐上报。所在单位应在申报人员填报材料的推荐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不影响其申报的,方可推荐上报。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经公示后的申报材料,不得更改。
3.严格程序,严守纪律。申报人员须实事求是地总结自己的工作业绩,如实填写相关表格,且表格内容须与所提交的材料相一致。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评审资格,且两年内不得申报参评,并予以通报。
五、 提交的评审材料及要求
(一)代表作送审材料及要求
1.正常晋升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提交2篇代表作,其中须有1篇发表在学报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正常晋升正高级职务和破格晋升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提交2篇发表在学报级及以上学术刊物的代表作;破格或越级晋升教授、研究员提交3篇学报级及以上代表作,其中须有2篇发表在权威学术刊物上。送审代表作均需是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署名的学术论文或专著(限1部)。
2.代表作鉴定结论意见当年使用有效,跨年度不予使用。上一年度参评未通过人员的送审代表作,必须有1篇新的研究成果。
3.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人员,其送审代表作以外国语言(不含英文)撰写的,须将送审代表作翻译成中文,连同原件一并提交。
4.申报人员一旦将代表作送审,则视为申报评审,不能根据代表作鉴定结果来决定退出或继续参加评审。若预审或评审未通过,则下一次申报时须补充新科研成果。请申报人员酌情考虑是否申报。
5.代表作送审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并严格按《代表作材料袋封面》(见附件)要求分别装袋,材料袋正面应贴上《代表作材料袋封面》,袋内材料不得装错,因袋内材料装错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或单位自行负责。其中,代表作复印件须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等,并在封面上注明代表作1或代表作2。
(二) 其它送审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中的材料清单。
六、时间安排
1.12月9日-12月19日 符合条件人员向所在单位报名,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并送交所在单位。其中,各单位应于12月15日前将《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送交人事处(泉州校区李克砌办公楼305室职改办或厦门校区行政研发楼1102室综合科,下同),并按申报人数统一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发给申报人员填写。
2.12月20日-12月31日 各单位收齐材料,并进行审核、公示及评议推荐。
3.1月1日-2日 各单位将同意推荐申报人员的所有申报材料送交人事处,其中简明表先交5份(1份装入材料袋,另4份与《华侨大学晋升高一级职务单位推荐意见表》一起提交),待职改办审核反馈后由申报人员复印交齐。
4.1月3日-3月29日 职改办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审核、反馈,准备提交学校评议推荐;组织召开教学委员会;分系列组织评议、推荐会议。
其中,1月15日前职改办按要求将代表作送审材料送交教育厅。3月15日前职改办将有关审核情况反馈给各单位,申报人员应及时根据反馈情况对申报材料作补充、修改,并复印交齐简明表。属于省评人员须于3月26日-3月30日将修改后的个人评审简明表相关信息录入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http://218.85.72.59/webrs/),具体方法可参阅《评审简明表相关信息录入参考流程》(见附件),并将生成的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zgb@hqu.edu.cn,职改办负责导入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
5.3月30日-3月31日 职改办汇总相关申报材料,上报省教育厅人事处(职改办)。
6.省教育厅组织代表作送审、资格预审及评审。
学校有评审权学科的评审会议,将在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预审结果通知书》下达后,按程序组织召开。
七、其它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有关工作。申报评审材料应齐全,表格填写应规范、准确、真实。材料袋(有封口的档案袋)封面要贴上内装材料清单(见附件),并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如因逾期上报、材料不完整或电脑录入错误等原因而影响预审和评审结果,由申报人和所在单位自行负责。
2.简明表填写应严格根据填表说明如实填写,并注意以下事项:
(1)所属学科要求填写准确,且与《高等学校教师、科研、教育管理学科组名称》(见附件)表述严格一致。
(2)为了突出重点,简明表中论著成果部分分为“送审代表作”、“其他主要成果”、“其他成果”等三栏,并要求“其他主要成果”栏所填篇数上限为:正高4篇,副高3篇(破格除外);其余论著应填在“其他成果”栏。
(3)论文应注明字数,若有多个主办单位应全部列出;外文标题、刊名须标注出中文翻译;被收录的论文应标注收录号。
(4)课题结项情况应区分验收、评审、鉴定等,不可混为一谈;若属于教务处或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的课题应在“经费来源”栏标注清楚。
(5)“思想政治表现、教书育人方面考核情况”及“教学科研能力及质量评价”等栏由所在单位填写,内容要详细,不能过于简单。
(6)简明表中所填的内容,均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申报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中的材料清单。所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均须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根据《复印材料装订封面目录》(见附件)装订成册。
4.被SCI、EI收录的文章要附有资质检索机构出具的正规检索证明。
5.申报人员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实行网上检索,在报送材料时须将学术刊物、著作与网上检索页一同附上,并由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未经网上检索、单位验印的,不予受理。网上检索方法如下:
(1)学术刊物检索:登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http://www.gapp.gov.cn)→点击首页“在线办事-在线查询”后→点击“新闻机构查询服务”→在“媒体名称”输入刊名,“媒体类别”选择“期刊”→点击右侧“查看”→打印生成的页面;著作检索选择“CIP数据核字号验证服务”栏目查询并打印。
(2)学术论文检索:发表在国内发行期刊上的文章,登陆中国知网等大型文献检索数据库检索。发表在国外发行期刊上的文章,登陆ScienceDirect、springer、Ingenta或国道数据等大型文献检索数据库检索,确认该论文是否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并打印相关页面(每篇打印1页即可)。
6.应在论著封面上标明序号(与简明表中所填的序号对应),并在目录中本人文章处打钩。
7.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公布的学历证明,并由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
8.收费标准及缴费方法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08〕361号)规定执行,标准为750元/人(含论文鉴定费);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收费仍按原标准执行,分别为400元/人、200元/人。
申报人员应于1月6日-1月12日到财务处(泉州或厦门)缴交评审费,并将交款回执单第二联交到人事处。
9.为便于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申报人员在申报时须提交1张2寸免冠彩照,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及出生年月。
 
附件:职称评审相关表格及材料清单(可在人事处通知中点击下载)。
 
 
                                                                                                                                                               职 改 办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职称评审相关表格及材料清单
 
一、单位填写表格
1.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汇总表
2. 任职资格预审表
(1)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预审表)
(2)评审高校社会科学( 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预审表)
3.华侨大学晋升高一级职务单位推荐意见表
4.福建省高等学校申报教师科研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代表作送审情况汇总表
5.福建省高等学校申报社会科学(教育管理)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代表作送审情况汇总表
6.福建省高校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代表作送审人员名单汇总表
(注:须提交纸质材料,并以附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gb@hqu.edu.cn)
二、申报人员填写表格
1. 简明表(2012年新版)
(1)福建省高等学校 教学科研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 高级
(2)福建省高等学校 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 高级
(3)福建省高等学校社会科学( 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 高级
(4)福建省高等学校 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 中级
(5)福建省高等学校社会科学( 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 中级
(6)高等学校 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明表(供答辩使用)
(注:简明表用A4纸双面印制,应在左上角钉1个钉子,于12月20日前将定稿以附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zgb@hqu.edu.cn,其中附件的文件名为:简明表-姓名)
2. 其它表格
(1)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2012年新版本,须双面印制,页码3和4须为正反面)
(2)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表登记表(A3纸打印)
(3)高级职务外语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
(4)合作论著证明表
(5)科研项目及成果获奖证明
(6)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及成果获奖证明
(7)代表作材料袋封面
三、材料清单
1.福建省高校人员申报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清单
2.福建省高校人员申报 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清单
四、其它相关材料
1.高等学校教师、科研、教育管理 学科组名称(带“*”号的为校内有评审权的学科)
2.华侨大学教师工作量计算试行办法
3.评审简明表相关信息录入参考流程
4.复印材料装订封面目录
 
 
 
 
 
 
 
 
 
 
 
 
 
 
 
 
抄送:校领导,党委各部,工会、团委。
华侨大学职改办2011年12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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